最后,我想说,玩一个游戏何必那么心机。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玩法,充钱的有充钱的玩法,不充钱有不充钱的玩法,但任何一种玩法,都应该有原则、有底线。每一个人哪怕游戏也好,也想拿第一,也想有成就感,(当然,最终目的是开心),但投入和收获是成正比的,更不能在自己投入不能和别人比较的时候,去采用一些卑鄙的手段,而达到自我目的。我知道“花”字头玩家是一个从事房地产二手中介行的人,我个人对于这个职业并无偏见,而且我本人十年多以前就任职于全国最大的房地产代理商工作,有一手项目,也有二手生意,只是我是做一手项目的整体负责。所以,我对于该行业的情况,也有一定了解,作为中介,可以争取最大的利益就是,把一个房子,以满足卖家的心理的最高价格,让买家以尽可能高的价格,接受这套房子,销售价格越高,佣金也越高,简单说,就是在两个人的利益点中,获取自身利益。我只能理解为这个“花”字头玩家,真的把他的职业技能完完全全体现在目前113区这个游戏里面。
另外,对于“弑”字头联盟和“使”字头联盟,我想也简单地说明一下。根据我和对方的沟通,其实,“弑”字头联盟和“使”字头联盟一样,都是从老区和一班兄弟(起码各自都有二、三十人)过来,所以我们都是在新区比较容易建立联盟和分盟,“弑”字头联盟的刘先生,也是本次事件的重复受害者,让特别说一下他,我就说一个沟通小细节吧,我和他沟通所谓买服的时候,为了证明其不是“托”,连其个人的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证明都拿出来了,虽然,我也认为这不能证明你不能从事其他行业,但在后来的沟通中,我选择相信,其实我们都是被利用的人,而且,这种利用已经不单单影响我们个人,而且,影响到我们各自联盟的每一个人,两个联盟不知为何非得好像有什么十冤九仇,血海深仇似的,其实,作为这个区原来的头两个联盟,存在竞争关系是很正常的,但如果被渲染了其他色彩,而被有心人利用,最后,变成渔翁得利,就得不偿失了,而且,还是那句话,游戏而已,没必要。(拥先生,虽然我知道你也是受害者,但由于夜已深,而且本人很困,所以,不能给你再多笔墨了,就此提一下,请见谅。)
最后,这次真的是最后,1、作为一个游戏,真心希望大家是抱着开心的心态,一边和老朋友,一边认识新朋友,玩得开开心心,这也是为了这个游戏,也是为了这个服好,人慢慢走了,这个服,这个游戏还怎么会延续下去呢?如果大家真的喜欢这个游戏,不要耍心机,好好玩吧;2、上述内容,我知道不同的人看,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,但我必须警告那些“有心人”,如果从商业角度,你们认为有违法违规的情况,请采取正确的方式,表达你的不满。请不要采用,诬蔑、造谣等手段打击,正常玩家。现在科技的发达程度足够可以让这些行为,找到当事人并付诸于法院成为诽谤、恶意侵犯等罪名的被告方,请慎重自己的言行,当然,我个人会对我上述的言行负责。